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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创青春”山东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8-05-30 15:44 信息来源: 人社局 字体:[ ]

各市团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

为充分发挥青年在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有效激发青年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助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团省委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共同举办第七届“创青春”山东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深入实施青年建功新旧动能转换行动,激发青年创新创业创造热情,搭建青年创新创业展示交流、导师辅导、投融资对接、项目孵化平台,推动建设创业青年、创业导师、创业园区、创投基金等服务联盟,引领我省广大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为谱写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和谐美丽现代化强省建设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赛主题

青年建功新时代  创业展现新作为

三、活动组织

1.主办单位。团省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

2.承办单位。省青春创业行动指导中心、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省青春创业促进会。

3.支持单位。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山东省青年创新人才协会、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赛事分组

赛事分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组、乡村振兴组、互联网组三个组别。

  1. 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组。聚焦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改造提升高端化工、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优势产业和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新兴产业。

  2. 乡村振兴组。聚焦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关注现代高效农业、农业“新六产”、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等涉农领域相关产业。强调对精准脱贫相关项目给予重点倾斜。

  3. 互联网组。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互联网设备、共享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相关产业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产业。

    五、参赛条件

    1. 参赛人员

    (1)参赛项目可由个人申报,也可由团队申报。

    (2)申报人须为山东省域内创业者,年龄划分以2018年6月30日为界。

    (3)由个人申报的参赛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4) 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含),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2. 参赛项目

    (1)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3)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5) 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6)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7)鼓励高校青年教师以科研成果参赛,促进产学研成果转化。

    3. 项目申报

    (1)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2)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3)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六、赛事安排

    1. 报名及市级初赛(7月15日前)。登录“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cqc.casicloud.com)或下载“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云平台客户端(附件3)注册报名。报名时,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组和乡村振兴组分别对应选择系统中的“商工组”和“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报名参赛。鼓励有条件的市举办市级赛事。

2. 复赛(7月下旬)。复赛由省级大赛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计划书进行书面评审。从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组、乡村振兴组、互联网组分别选出若干数量项目进入决赛。

3. 决赛(8月)。决赛对项目的核心竞争力、商业模式、创业团队、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等进行现场展示,决出比赛优胜选手。

4. 青年创新创业投融资对接会。邀请省内外知名创业投资机构,举办山东青年创新创业投融资对接会,搭建青年创业投融资对接平台。

5. 创业导师沙龙。邀请创业导师全程参与赛事评审,举办创业导师与创业青年面对面活动,对大赛优秀项目开展“一对一”创业跟踪帮扶。

6. 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库。汇集大赛优秀项目,建立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和乡村振兴青年创业项目库,引导各类资源给予重点孵化培育。

七、奖励措施

1.奖金奖励。大赛各组别分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金、银、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及奖励证书。优胜奖可获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励证书。

2.社会荣誉。大赛获奖企业和项目,可优先推荐参加“山东青年创业奖”评选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选树活动。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参赛条件和项目要求,推荐优秀获奖项目参加第五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3.优秀组织奖。对参与大赛并作出贡献的承办单位、合作机构和赛事开展较好的市,授予优秀组织奖。

八、政策支持

1. 获得大赛金、银、铜奖的项目,可申请免费入驻赛事合作园区,享受各项减免政策;入围决赛的获奖项目,团省委将提供“一对一”创业导师辅导服务;优先推荐获奖企业在“山东青创板”挂牌,享受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各项挂牌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可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等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扶持。

2. 对获得大赛金奖、银奖的个人,推荐参加山东省中青年企业家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进行学习;对特别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山东省企业家出国培训班进行学习。

3. 对参与大赛的企业,优先列入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符合条件的推荐到相关银行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等方面支持。对参与大赛的优秀创业团队,优先推荐到省级以上专业化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孵化,优先推荐给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给予扶持。

4. 对大赛获奖企业,可免费参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活动。

九、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发动。要强化赛事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报名参赛。进一步加强全媒体合作,采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创青春”系列赛事影响,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鼓励青年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2.做好项目推荐。要重点从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产业园中做好项目挖掘推荐,也要从本市、本系统各类创新创业赛事中做好项目推荐,保证参赛项目质量。

3.注重成果转化。要注重从赛事中挖掘优秀项目,选树先进典型。对赛事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要加大对项目落地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全方位跟踪服务,强化赛事成果转化,让青年通过参加大赛有更多获得感。

5.28《关于举办第七届“创青春”山东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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