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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学生入学实行“住房优先”原则

2018-07-12 17:56 信息来源: 报社 字体:[ ]

本报讯 (记者 宋潇颖)7月6日,行风热线栏目的上线单位是市教育局。节目过程中,有市民打电话咨询,他是农村户口,但在市里买了房子,想让孩子在市区上一年级,想了解一下是否需要迁户口。节目结束后,记者就听众提出的问题,采访了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团委书记辛秀峰介绍,这种情况不需要迁户口,但家长需要提供户口簿,主要目的是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房产证户主是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即可。了解,近年来我市城区学生入学实行“住房优先”原则,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优先安排法定监护人有固定住房的,再考虑其他情况,招满为止。在法定监护人有固定住房、人数超出了学校接纳能力的情况下,按房产证取得的先后顺序依次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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